高一( 15 )班自主时间安排说明 1、早晨起床后最迟到班时间为 6::20,否则视为迟到; 2、早餐后,在上午第一节课前 15 分钟,即 7:40-7:55,为课前自习 时间,需在教室安静自习,预习今天课程; 3、中午最迟到班时间为 12:00,否则视为迟到; 4、中午到班后,在 12:05 后必须安静开始上自习或午休,期间纪律 要求与正式上课时要求一致; 5、晚餐后到班时间为 6:00,否则视为迟到; 6、本班学生打开水、处理内务时间为 5:30—6:00,其余时间不得回 寝室; 7、晚自习前 30 分钟,即 6:00—6:30,为自习时间,需保持安静; 8、课间时间上厕所、冲开水均需有秩序,不得在走廊、读书吧等处 逗留,或大声喧哗、追逐打闹;亲情电话只提供与父母、长辈通话, 频繁使用的,班主任将联系家长核实情况; 9、本班学生的请假批准权归班主任一人所有,其他老师或班干没有 批准本班学生请假的权利,不论何时、何事,也不论请假时间长短, 未经班主任亲自同意的, 视为旷课或违纪; 因故不能直接向班主任请 假的,需电话与班主任联系;
高一( 15 )班 2015 年 3 月 15 日起执行